自古有之,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眼下正是禁渔期,但仍然有人为了一己私利非法毒鱼,结果被抓现行。日前,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就破获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4月25日,园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两个人在三都乡一条小溪内毒鱼,被村民逮了个正着。随后,民警立即联合县水利局渔政执法大队赶赴现场。
办案民警 潘林伟:他们拿了点农药拿了点网,在水里面放了下去,结果就造成了很多鱼的死亡,还好当时村民及时阻止,不然的话会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蒋某和李某是外地人,平时在我县从事茶叶生意,案发当天闲来无事,便寻思着找点事情打发时间。
于是两人来到三都乡,将整瓶的高效氯氟氰菊酯倒入了一条小溪中,导致上千尾小鱼遭殃。
犯罪嫌疑人 李某:去那里玩玩而已,没想到造成这样的后果,经过这次以后我后悔莫及,希望以后真心诚心诚意爱护我们保护环境,做出一点应尽的义务。
目前,蒋某和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 潘林伟:我们丽水市禁渔期是每年的3月20号到6月20号,在这个禁渔期内,任何人任何单位在天然水域内不能进行任何方式的炸鱼毒鱼以及电鱼等行为,还有一些酒楼水产经营单位也不能经营野生鱼类,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会追究刑事立案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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